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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什么是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依托省内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企业建设,对我省部分重点发展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可少量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工程中心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企业类,主要依托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
二是公益类,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为相关行业提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制订、工程技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
二、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为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同一技术领域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且当年仅能申报建设1家工程中心。具体条件如下:
(一) 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研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近三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500万元。
(二) 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工艺设备(不含生产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三) 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还要求近三年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省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完成的标志性科研成果不少于3项。
(四) 人才队伍。依托单位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科研总人数的50%。
(五) 管理机制。中心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内部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六) 鼓励有较强创新实力的新经济企业建设工程中心。新经济企业获得股权投融资300万以上或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高于300万元的,不受申报条件(一)(二)限制。
(七) 粤东西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鼓励粤东西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签署协议联合共建,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二)(四)核算。
三、奖励政策?
各地市对省级、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不同的奖励政策,下面以广州市、佛山市部分镇区为例进行列举,更多优惠政策详情可咨询高智院服务团队。
1、广州市:
荔湾区
依据政策:《广州市荔湾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奖励明细:科技型企业,包括在我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各级(国家、省、市、区级)创新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技术中心、企业实验室,省、市认定新型研发机构,以及设有符合省、市标准的研发机构的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相比前一年度支出额增长部分的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一企业总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海珠区
依据政策:《广州市海珠区企业创新奖励办法》
奖励明细:获得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4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天河区
依据政策:《天河区创新平台补贴申报指南》
奖励明细: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于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认定。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认定的创新平台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上一年度获得省认定的创新平台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上一年度获得市认定的创新平台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白云区
依据政策:《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奖励明细: 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对新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给予15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获得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给予8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获得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的,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
黄浦区
依据政策:《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奖励明细:对经国家科技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采用后补助的方式给予300万元资助;对经省级科技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的省级研发机构,采用后补助的方式按省级科技项目配套标准予以资助;
南沙区
依据政策:《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奖励明细:对有关政府部门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认定的区内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根据其所认定级别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1)获得国家级创新平台认定给予一次性300 万元资金配套;
2)获得省级创新平台认定给予一次性200 万元资金配套;
3)获得市级创新平台认定给予一次性50 万元资金配套。
增城区
依据政策:《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
奖励明细:对经国家有关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采用后补助的方式给予300万元资助。
鼓励区内拥有工程中心、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等企事业单位申请进入广州市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目录。成功进入目录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企业、创客申领广州市创新券购买服务的,区按创新券总额的50%对其予以资助。
佛山市
依据政策:《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佛山市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15—2020年)》
奖励明细:
1)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市级财政给予500万元和20万元的资助;
2)凡依托单位为本市高校、市属机构的,由市科技局在市科技创新经费中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助;其余的由依托单位所属区按照区的政策给予资助;
3)对上一年度销售额高于3000万元的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可向市科技局申请直接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禅城区
依据政策:《关于修订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佛山市禅城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
奖励明细:对成功获得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的承担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55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补助。
顺德区
依据政策:《顺德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奖励明细:采用“事前立项,事后扶持”方式对符合扶持条件的区工程中心给予一次性无偿经费扶持,每个区工程中心给予扶持经费30万元。
高明区
依据政策:《佛山市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奖励明细:
1)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00万元;
2)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50万元;
3)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0万元;
4)区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0万元;
5)对已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升级为国家级的,一次性追加资助50万元;
6)对已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升级为省级的,一次性追加资助30万元;
7)对已认定的区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升级为市级的,一次性追加资助10万元。
南海区
依据政策:《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修订)》、《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品牌战略与自主创新扶持奖励办法(修订)》
奖励明细:
1、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2、新认定为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10万元。
三水区
依据政策:《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创新平台扶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奖励明细: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3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